2017年6月11日 星期日

【書摘】教養的迷思 : 父母的教養能不能決定孩子的人格發展?(五)

摘:

●p214
當我們聽到「同儕壓力」(peer pressure)時,我們會聯想到青少年期,但事實上,與別人一致的壓力,在童年期才是最強的。到了青少年時期,已經不再需要去處罰那些不肯同流合汙的人了。青少年不是被逼去附和別人、跟別人一致的;他們是被拉去的,被他們自己心中想變成這個團體一員的欲望所拉去的。


●p223
一般來說,夫妻的相似性還是比邱比特隨機亂射的配對來得相似。夫妻的相似性在於種族、宗教信仰、社經地位、智商、教育程度、態度、人格特質、高度、鼻子寬度,以及眼睛的間距等。夫妻不是因為結婚久了才相似,他們是早在結婚之初就相似了。

我認為人類之所以會被「與自己相似的人」所吸引,是源自演化早期「辨識親戚」的能力。假如你在狩獵採集的社會裡,一個跟你長得很像、說跟你相同語言的人,很可能就是你的族人–––更可能就是你的親戚。假如你是一個受過教育的北美洲人,你會發現你自己比較願意去相信一個長得像你、談吐像你,連思想也跟你一樣的人。

【異族戀、異國戀可真是有緣千里…】

●p224
我欣賞的是泰納的自我分類理論。泰納說,我們會以各種不同的方式來分類自己,也可以把自己分成許多層次;從「我,一個獨一無二的個體」,一直到非常大的「一個美國人 ,或是更大的「一個人」。自我分類也可依時間的不同而不同,而且更會隨著社會情境–––我們在哪裡、跟誰在一起–––的不同而不同。我們會採取這一種自我分類而不用另一種分類,則完全取決於在當時比較顯著突出的是哪一種社會分類而定。
p225
「顯著突出」(salience)是指最能吸引你注意的那一點,但這是一個界定不清楚的概念,很難能定義明確且不落入「自我循環的推論」(circular reasoning)中,在學術界當中,這是一個無所不在的陷井。你為什麼會選擇某一個自我分類?因為它比較顯著。我們怎麼知道它比較顯著是不是因為你選了它?

於是,泰納設定了一個情境,以跳離這個永無止境的循環,那就是同時呈現一個「對立的類別」(contrasting category),或是「可比較的類別」(comparable category)。所以,在一個充滿了大人的房間裡,「成人」這一個社會類別並不是一個顯著的類別,但是一旦有小孩子走了進來,它就變成顯著的類別了。

當某一個社會類別是顯著的,而你把自己歸類為它的一分子時,這就是團體對你最有影響力的時候,這也是組內的相似性最可能會增加組間差異性的時候。

泰納把它稱為「心理團體」(psychological group),以前則稱為「參照團體」(reference group);這是指你在某一個特定時間裡所認同的團體。下面是泰納對它的定義:

所謂「心理團體」,指的是對它的成員而言,有心理上的顯著性。這些成員主觀地與它接上關係,以習得常人行為的準則和價值觀…… 。從那裡,他們學會了有關恰當的行為和態度的規則、標準和信仰……,並轉而影響他們原來的態度和行為。

p226
習得常人行為的準則和價值觀,以及恰當行為的規則、標準和信仰,並影響他們原來的態度和行為–––這正是家庭應該影響孩子的地方,這也正是社會化的描寫!

有時候,家庭也會使他們的孩子社會化,但是大多數的時候並沒有。

●p228
當人們自我分類時,會把自己拿來跟與自己相同的人比較。小孩子不會把大人看成跟他一樣的人;對孩子來說,大人可說是另一個種族(像猴子、猩猩)的一分子。

【我看了這段以後,重新理解我的三歲兒子為何說他不想長大,因為長大了就不是他了】

●現代的孩子因為教育法的關係,提供他們現成「像我的」(like me)團體–––他的同學。現在的孩子只有在家的時候才有機會與家人互動,但是當他們在家時,家庭又不是一個顯著的社會類別,因為門關起來之後,只有他們一個家庭存在。當他們在家的時候,家庭分裂成大人和孩子,而更小的家庭則更分裂成個體。每一個人都在找尋他的認同及個人空間。

【現在在家自學合法了變體制內的選項了,孩子被帶回家裡,是否更能做自己而不必忙著像誰?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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